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几乎对于他们士族没有利益上的触动。
“遇到了大事,可以采取商议的做法啊!我大唐中枢不也是如此,就在这个政事堂,遇到了大事进行有皇上主持商议。当然,在下面县,不可能由皇帝亲自去主持。所以由县令主持,县令、县丞、县尉三人可以组成三个人的商议,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表决的权力。遇到了事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有两个人赞同某一个意见,这样可以按照这个赞同的人多的意见进行。当然,作为县令,也是有应该更高的职权,如果有一个人弃权,另外两个人一比一,那按照县令的方案来进行,这个也就是议事制。”时不凡说道。
时不凡这个议事制其实也就是委员会制的变种,不过唐朝时期可没有委员会制这个说法。虽然唐朝的宰相制度采用的是委员制,可是并不流行委员这个词。委员在古代可是“委派专员”的意思,并非是后世那种“委员”。
时不凡用这种委员会制,其实也就是避免了大事时候没有人做主,可是也都可以尽可能的分割地方官员的权力,保证了中央集权。如果说宰相的委员制是为了维护皇帝权力,而这个地方的议事制其实也是维护中央的权力。这样中央做出了决策,地方官员无法通过某一个县令绝对的权威反过来要挟上级了。
领袖制最大的缺点也就是害怕用人失败,一旦用人失败了那后果不堪设想。古人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是从中国的历史来看,任何君王都是采用了“用人要疑”的思维。光是宰相制度,从汉朝时期的领袖制,到三公九卿制,后来的三省六部制,明朝的内阁制,这个无不是君王在分割宰相权力,对于宰相既要用,可是也在担心
第一百五十章 议事制和任期制(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