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让时不凡松了口气,不然他真的要疯了。虽然这个过程他们理解有些乱,那也就是把土地的使用权移交给这个合作社,可是这个合作社还是他们自己这些土地的主人一起组成的,这样反而让他们有些乱了。时不凡也都难以跟他们解释什么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那干脆也就不解释了。
“没错,就是这样,你们把土地移交出来,然后互相合作,这样各自有着各自的分工。其中一部分人负责种田,有一部分人负责去代替大家服役。而代替大家服役的那些人的土地,由别人来帮助耕种。最后大家拿出粮食分给拿到代替大家服役的人,算是养活他和他们家人。选出一部分人出来代替大家服役,这样服役的专门负责服役,不用经常往返来种田了,避免耽误时间。而那些别的人也都可以全力的耕种,避免了为了服役浪费时间,耽误农时。”
“甚至,服役的人可以统一安排运送粮食,每次运送粮食,一个人都可以运送不少了,不像是平日自带粮食,路上平白无故的消耗很多。”
那些农民听到了这个合作的方法,也都在心里面进行仔细计算,因为这个方法看起来好像真的不错。因为时不凡这个方法其实是在不触动唐朝时期的土地均田制的情况之下,把若干户人家统一集中起来成立一个组织,而这个组织其实和农垦公司差不多,是有着自己分工的。土地所有权还是自己的,可是却交给大家一起合作规划使用。
这里面有人负责耕种,有人负责替大家去专职服役。这个徭役是最让大家痛苦的,往往为了服役耽误的时间是正常时间的很多倍。如果有人专职服役,那大家替他耕田也都不是不能够去做的。按照目前这个万年县大
第一百二十八章 唐朝版生产合作社(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