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但是就是前面上百个貌似真话铺垫出来一个假话。听到这个广播的老百姓,如果没有亲眼所见,他们也不信。当然要我,我也会不信。当然我没工夫去查,他们说一句我花费一两个月去检查,我本质工作不要干了吗?”
任迪在会议下面补充发言到:“我们是可以被怀疑的,如果我们说我们不能被怀疑这这对相信我们的人不公平。然而我们也需要公平,就像这样无成本的怀疑,就是不公平。在这个国家所有人都有怀疑我们的权利,但是同样如果证明了自己的怀疑,必须有义务,将自己怀疑到底是对还是错说出来。如果怀疑对了,我们自然要承认他们怀疑鼓励他们找出来我们的错误。如果他们怀疑错了,也应该公正大方的将自己怀疑真相讲出来,我们有被正名的权利。”
任迪看着会议上情绪波动严重,觉得现在不能情绪化,如果情绪化严重起来,对国家某一方监察权利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压下去,后果可能是一时爽,后面会导致自己的不知不觉独断专行,无法代表这个国家前进了。立刻把标准提出来。
在场的人很快就理解了任迪的意思,如果将怀疑的责任和义务都明确出来,新闻传播就可以控制了。新闻可以大胆的怀疑监察政府权力,不用担心所谓没有任何标准的谣言罪,怀疑错了重新辟谣说自己错了就行了,当然为了报纸的公信力,媒体也会慎重发言。政府只要没做错就可以大胆的接受任何质疑,只要没做错,重新公布反而会让社会明白政府的公正职能。让政府政务通明话,对政府威信产生有利影响。
然而这一切只有政府和媒体自觉按照这条标准来进行就没事。
赵卫国做在主席台上
第一百六十章 法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