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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和肯麦斯公爵相比,洛里斯特没有那种风流倜傥,潇洒自如的气度。长得也没有沙欣伯爵那般的英俊,更没有菲利姆伯爵那种威武雄壮的大将气势。但这两位使者能被菲萨布伦大公托以心腹之事前来谈判,个个都是人精,自然不会以外表来度人。何况来的时候他们都听大公殿下评论过北地四家联盟,大公殿下很明确的指出,所谓的北地四家联盟,真正对菲萨布伦家族具有威胁的就是诺顿家族,或者说就是洛里斯特。
说难听点,北地那三家都是什么玩意,当年排队拍菲萨布伦家族的马屁都轮不到他们。肯麦斯家族是商业世家,出了大价钱才从二王子手里买到领地贵族的爵位,在菲萨布伦大公的眼里那就是羊牯和凯子的角色,正眼都不会看一下。
菲利姆家族百年前很有名,现在只是个破落户,菲里姆伯爵当年为二王子出生入死,冲锋陷阵,临到头还得花钱才成为一个实地男爵,连二王子派人挖了他的家族墓地寻找所谓埋藏的财物他都不敢啃声,一个窝囊废而已。
至于沙欣伯爵,出身就更不值一提了。他本是原北地大公卢金斯公爵手下的一名家族黄金骑士,受大公之命前去进攻诺顿家族结果被俘虏。然后卢金斯公爵犯了个大错,竟然把战败的责任推到他的身上想拿他治罪,逼得他父亲把自己的男爵爵位传给他让他成为卢金斯家族的附庸家族当家人才免去其反叛的罪名。最后卢金斯公爵集合北地贵族联军出兵诺顿家族时,那时的沙欣男爵不但袖手旁观,坐视卢金斯公爵兵败,还趁机反戈一击,伙同诺顿家族联军洗劫了了卢金斯公爵治下的北地南部地区,挖了第一桶金不说,还继承了卢金斯家族的大部分武力,自
第三百四十二章 谈 判(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