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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广东贸易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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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司?我闻香港之税,以品类分定。十取一算轻,五取一常见,更有骇人听闻之三取一,商税之重远胜大明。今又加增监理费,即便税负可有些减免小利,又有何欢欣?”赵有恒眉头一皱,手里的茶杯就重重放在桌上,“我大明太祖皇帝钦定天下商税,三十取一,永不加增,难道非得在我大明偷逃税金,偏偏去那香港岛送出重税才觉安心?荒唐之极!”

    见姐夫明知故问,刘耀禹只能低头回答:“若真三十取一,我等还须去香港交易吗?吃拿卡要、逢路设关、杂课杂捐,又何止十取二三……若非如此,商贾之人又何必投身士子官家去求免税。若非如此,又何必去求朝不保夕的海上营私犯禁的买卖……”

    刘耀禹这种话,其实平时也旁敲侧击说了不少,赵有恒这些年为了拉拢琼州各家商号,主持新政也狠狠打压了下某些不正之风,但实际情况却远非赵有恒这个整天坐在衙门里的人能全盘掌控的。

    别说是其他的大明海商,就是南海公司,绝大部分生意都是逃税,宁可把部分税收作为红包或股份送给各地官员,都不愿意在明面上过关量税。

    有赵有恒这个亲戚在又怎么样?阴奉阳违这种事,皇帝眼皮子底下都有,何况一个广州巡抚。而且水清则无鱼,赵有恒不也是在下属管理手法“尊重”了这种潜规则吗?

    就算签约了,有了官方监理机构,估计大多数大明商人还是宁可相信香港海关,而不愿意选择广州番禺市舶司。天知道哪一方和市舶司的官员勾结起来,认定一方违约或是骗取保险金。

    这不要脸的事,前面丁楚奎可是做得太多了。南海公司利用和赵有恒的关系,不也经常勾结地方

第四十四章 广东贸易协议(三)(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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