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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生存的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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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赵明川还呆呆地站在草坪区里一动不动。

    ……

    1645年5月13日,周六,大明帝国历弘光元年四月十八。

    就在狄祖恭领导的国会远东调研组在明珠市休息妥当,准备动身前往吕宋共和国首都马尼拉的时候,香港码头上,一支挂着郑家旗号的船队大摇大摆地靠岸。

    在一众心急火燎的广州或琼州商人的嫉妒目光下,郑家如大扫荡一样将成堆成堆滞纳在香港的华美商品收入囊中。东联集团香港商品交易所的职工,一如既往的礼貌热情,为郑家贸易代表办理一系列交易手续,似乎生意当前根本就不用在意对方的身份。

    “非官府准允,一人一货不得入关。”两广总督丁楚奎的手令,此时仿佛就是琼州南海商号头上的一座大山,而郑家的行为则超脱在外。

    这大概就是郑芝龙向华美方面传递的一种信号,展示着郑家在大明东南的真正影响力——华美要做生意就好好做,只有郑家拥有主导大明东南沿海贸易的权力,任何想要挑战郑家利益核心的过分行为,都不是明智之举。

    待在广州城里的郑森,此时也收到了来自父亲的一封信:朝廷升任郑森为福建同安游击将军。郑芝龙正式给予郑森独自在同安编训一营新军的权力,并可以动用郑家所有的内外部资源。

    同安是郑家集团在福建的老巢势力地盘,临近厦门,往东几十里外的安海镇就建有郑家的私家造船场,历史上每年都有几艘郑家的战船在此下水。

    有意思的是,就是这个郑森正式掌权建军的同安,在后世建起了一座“郑成功之墓”,以纪念这位明末奔走在大明复兴一线的伟

第十章 生存的奥义(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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