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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 包藏祸心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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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受人谴责的婚内出轨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应认定为通jian。虽然通jian在我国不算犯罪行为,但也是被人唾弃的不道德行为。在通jian过程中,第三人转移财产给情人,理所当然不受法律保护。这种所谓的赠与当然无效。”

    “三是第三人私自赠与被告471万元,有故意转移财产的恶意。去年3月,第三人与被告保持通jian。两人密谋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再登记结婚。第三人也付诸实施,多次逼迫原告与其离婚。第三人与被告合谋,将第三人与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这样在离婚时,原告就分不到财产。只能净身出户。出于这样的目的,第三人实施了所谓的赠与被告471万元。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行为的本质。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原告的利益。因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也应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无效。”

    “四是从本案的审理来看,被告本人也心虚,知道自己的行为不道德,法律不会予以支持和保护。被告于今年1月20日,邀第三人一起飞赴夏门去度假,在登机之前被原告阻拦,原告与第三人在机场发生了剧烈争吵。被告在一旁观看后,立马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财产,将自己所在银行的款项全部取走,并且争分夺秒,抢在法院冻结前一秒钟将购买的宝马640过户给他人。”

    “从被告人这种恶意转移自身财产的行为,也可以看出,其自身心虚,知道拿了第三人转移的471万元,不合法会被退回,所以其故意转移自身财产,拒不履行退还义务。对此,我方要求严惩被告这种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

    “综上,我方认为第三人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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