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筷子递给秋煜,另根自己攥着,蘸了点茶水道:“仿效诸葛孔明与周公瑾,你我分别在桌子上写一个字。”
秋煜道了声好,执筷子如执笔,工工整整的写了个“血”。
善宝却一阵龙飞凤舞,也写了个“血”。
接着二人相视而笑。
秋煜说三天破案,是现事主即樊老爷的儿子樊少爷头戴的软帽上有一滴血,他大胆猜测这血是事主的,当时潘姨娘说樊老爷服食人参后喷血而亡,即便能喷到樊少爷头上,然那厮当时并未在场,他帽子上的血唯有一种解释,是他杀了亲爹,当时鲜血飞溅,才溅到他帽子上,且他是有功夫的,不用刀枪,完全可以一掌一拳使人毙命。
所以秋煜与善宝,皆因为这一滴血而怀疑樊老爷是儿子所杀,不过善宝比秋煜更留意到潘姨娘与樊少爷四目交投,目光中有太多内容,因此怀疑他二人或许做了苟且之事,是以善宝故意在东跨院秋煜下榻处大声议论,说次日升堂,会指出潘姨娘害樊老爷的凭据,因她怀疑樊家把秋煜安排在东跨院住,不仅仅是因为那里相对独立安静,更因为东跨院有院公有丫鬟,便于偷窥偷听。
果然,晚上樊少爷便翻窗进了西厢房欲对她灭口。
因此,善宝几乎是确定樊老爷为亲生儿子和小妾合谋而害。
怎奈,现下又冒出了祖百富,樊老爷服食的人参是他送的,这案子,会不会与他有关呢?
事情趋于复杂,抽丝剥茧之后,善宝重又陷入迷阵。
用完早饭也才天光大亮,几个人原路返回,沐浴在冬日的暖阳中,善宝解开了斗篷系在脖子处的绦子,仰头望天,低头看雪,
258章 没救过什么小姐,也没做过什么杂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