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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武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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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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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将十七条军令下完后,那张竹简已经用完,张虎从一旁再拿出一道空的竹简,挥笔疾书起来,将严厉军纪之作用,从军队、国家、百姓三个层面,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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