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物,而是她家楼下的一个哥哥,比她大两届,白白嫩嫩的一个家伙儿,是个超级学霸。白合欢活了几辈子都没有当过学霸,对学霸有着一种无比的敬意。于是乎,白合欢就黏上了这个家伙,她对学霸的世界比较好奇。何况通过她半年的观察,这个小子确实有当忠犬的潜质。小伙子叫凌淇,是个特别文静而又**的男人,天天带着没有镜片的镜框出来溜达。这个时候,戴个眼镜都给人大学教授的感觉。
白合欢就是喜欢这种装字母的感觉,于是十分不要脸地缠着人家,非要人家给她讲题,现在凌淇已经初一了,小学的课程对他这种学霸来说很简单。凌父凌母因为都是机关干部,只生了凌淇一个孩子,儿子又是学霸,他们担心孩子孤单,一直希望有个人来跟儿子做朋友。于是白合欢粉粉嫩嫩地出现在他们家门口,说喜欢凌淇哥哥的时候,凌父凌母二话不说就将儿子卖了。
于是在九十年代的一个小区里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一个粉嫩的小女孩总是趴在一个稍大的男孩的背上,非缠着他讲题或者出去玩。九十年代,邻居都是认识的,大家看到这幅场景,都笑了笑。孩子的世界比较简单,对于能够跟学霸做朋友的白合欢,大伙儿一直持着一种敬畏的态度。
白合欢不知道他们的心情,现在正跟凌淇在讨论某些高深的英语。百合欢毕竟是活了几辈子,口语一直不错。凌淇又是一个学霸,英语也一直可以,两个人经常哇啦哇啦地说英语,有时候还用英语吵架,把凌父凌母给唬得一愣一愣的。因为白合欢的英语很好,所以凌父凌母恨不得让白合欢过来他们家住,给凌淇提高一下英语。
白父白母在交流感情的闲暇中,知道
重生八零后(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