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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之上帝之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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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斯坦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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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甲可没有那么容易。
    抵达了洛杉矶以后,他把这些问题暂时都抛诸脑后,和霍梅尼丝好好度过了一个休息日,两人圣莫妮卡海滩边的房子里,一起看着太阳升起,又一起看着太阳落下。
    和热爱派对的美国人不同,莱昂是个喜欢安静的人,除了工作上的需要,他很少在家中组织聚会。在菲尼克斯他和那些老家伙玩的也够多了,到了妻子身边,他想好好享受一下安静。
    不过在11号的晚上,莱昂还是给自己安排了一点活动,霍梅尼丝在斯坦普斯中心订了两张球票,今晚有洛杉矶快船对阵克利夫兰骑士队的比赛。
    霍梅尼丝知道,不管莱昂怎么休息,怎么放松,他的心里始终还是放不下篮球,最多一个白天,到了晚上估计就要打开ESPN频道开始看球赛了。既然到了洛杉矶,还有勒布朗-詹姆斯的比赛,不如去斯坦普斯球馆看一看。
    莱昂亲自开车和霍梅尼丝去了斯坦普斯球馆,自从妻子怀孕后,莱昂终于卖掉了他的八手雪佛兰,换了一辆福特征服者这种大型车,为妻子和肚子里的孩子保驾护航。
    下车前,霍梅尼丝对莱昂道:“你要不要戴个棒球帽?”
    莱昂道:“为什么,你知道我不喜欢戴帽子。”
    霍梅尼丝道:“你在斯坦普斯可不怎么受欢迎。”
    莱昂想起来,他曾经有过在斯坦普斯当着所有湖人球迷的面抽雪茄的“劣迹”,这一行为当时在媒体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导致他成为了比奥尔巴赫更让洛杉矶球迷讨厌的人。
    虽然今晚比赛的并不是湖人队,可快船和湖人共用一个球馆,莱昂这样的名人,肯定会被洛杉矶的球迷认出

第四百零四章 斯坦普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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