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有些甜蜜的想着,眼神之中满是温柔的味道,对于李明辉的好感更加是大增了起来,一颗心,现在慢慢的都是和李明辉在一起的日子。
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华文书城,那个傻乎乎呆愣愣的木头小子,以及那带给她强烈震撼的速度。
想到第二次两人见面之时,在那博文图书馆的相遇,那个时候因为相识,以及自己误会人家的歉意,而一起吃饭,却是更加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李明辉的才华。
再到自己喜欢上了诛仙这本网文书籍之后,对作者的崇拜,以及下意识的对比,却是发现了李明辉更进一步的才华,那就是其不仅仅是看书的速度,让人为之咋舌,即便是其在文学上面表现出来的非凡天赋,让得叶晓婉第一次的对一个男子,产生了无可避免的好奇心。
然后她便是发现,自己竟然是莫名的喜欢上了这个相貌一般,却是才华横溢的男子,虽然似乎也不能够称作喜欢,只是好感而已,但是这对于叶晓婉二十二年的人生来说,却是头一次啊。
之后的事情,每天其为其主动挑选一些书籍,每天猜测李明辉看书进度,似乎也是变为了一件颇为有趣的事情呢。
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对比诛仙作者和李明辉的才华,虽然最后才是得知乃是同一个人。
慢慢的那种好感,就似乎是真的变成为喜欢了,也是因为如此,在李明辉的生日之下,叶晓婉才会一下子将自己得到的一块儿珍藏的手表,送给了李明辉,那个价值高达一千万啊,对于那个时候的李明辉可是一笔天文数字!
那个时候,虽然说是表面上寻找的是,给一个不认识的喜欢的作者都可以
第三百四十二章 激荡的心情(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