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就这么做了。
酒吧二楼,当他独自抽烟的时候,就顺手撕开了不再流血的伤口,把指头插了进去。果然,等到黑色的血液顺着指头流的差不多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轻松。
他成功了。
这半截黄铜镶金雕花的烟嘴,让他从重重包围之下虎口逃生。
当然,一切事情都有它应当付出的代价,每走一步,烟嘴粗糙的花纹都在伤口里硌着生疼,更别提失血过多的症状。
手冷,腿软,浑身无力,一件跟着一件,接二连三的在他身上出现。这些问题,前期还能用死眼抗过去,可严重以后,一阵小风都能吹得他浑身哆嗦,最后更是连枪口都瞄不准。
是不是很傻,很疯狂,可是想活下去哪有那么容易,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从一百多杆枪口下活着从黑水镇走出去。
地上的灯油终于烧没了,火焰渐渐缩小,最后熄灭,燎猪毛的焦臭味一下子填满整间酒吧。
吐掉白布,弹飞烟嘴,戴平安先从吧台里拿起一瓶白兰地拧开盖子,然后才拿枪指向了酒吧的侧门。一下秒,一个警探从门边偷偷的探出了脑袋。
“呯!”
这次不用补枪了。
之前上百名警探一下子围过来,戴平安连换子弹的时间都没有,可现如今哪怕隔着酒吧的墙壁,他都能听到外面几名警探因为紧张而怦怦跳个不停的心跳声。
“呯!呯!呯……”
枪声接连不断的在黑水镇的夜晚响起,但奇怪的是,由头到尾枪声好像只由一把手枪所打响。没有任何的反击,也没有机会挣扎,有些警探连对方在哪都不知道,就被一枪毙命。
一颗子弹带走一条生命,
67,盗贼该待的地方(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