蜚”。
老百姓在大灾中绝望无奈,“人无复望”。
大灾下,治安混乱,盗贼蜂拥,淄川则更为动荡:“六郡皆患饥,淄兼患盗。自冬警盗,邑无宁村,村无宁日”。
家中如果存有满斗的粟,成贯的钱,箱子里有完整的衣服,那么就没人敢闭眼睛睡觉,一旦防备稍稍松懈,就会“白刃加颈矣”。
社会财富急剧减少,又分配不均,导致“盗又益多”,“或至四五十人为族,纵火烧村舍,杀人行淫,罔不至”。
大部分百姓面对强人只如待屠羔羊一般:“微独不敢报,亦不敢伤”;敢于反抗的百姓却面对着“盗杀人官不问,人杀盗惧官问”的尴尬处境。出现了“盖为盗官不知,人命官知之”、“盗犯无死法,人命犯无生法也”的黑自颠倒、善恶不分的情况。
这些详尽的记述使我们清晰地看到:大灾当前,清朝政府亦失去了强制力;清代基层官吏管理无力、昏聩;法制软弱、不合理。得不到官方的支持,百姓对盗贼只能进行“但矢去镞,铳去丸以惊之”之类自欺欺人的反抗,只求盗贼“散焉则已”,小心翼翼地苟全性命于乱世。
但是这种软弱的反抗只会造成社会更加混乱,混乱导致百姓进一步陷入困苦境地,形成恶性循环。甚至到了“盗日横”,“惟贼不逃,如虱附物,物虽瘠,未死,尚可附也”的地步。当时底层百姓面对着三重灾难:一重天灾,一重**,一重盗贼。
六、大饥荒。史书中是这样记录大饥荒的:“四十二年秋,沛县、毫州、东阿、曲阜、蒲县、滕县大饥。冬,汶上、沂州、莒州、兖州、东昌、郓城大饥,人相食。”
“四十三年
选择康熙四十二三年穿越的原因以及饥民惨状(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