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听清了任务交代的任务内容后,他的双眼放射出炽热无比的光芒。
在林洛还不是篮球运动员的时候,他最喜欢的球星只有三人。
一个是乔丹。
另一个是科比。
还有一个就是答案阿伦-艾弗森!
特别是艾弗森的绝美大幅度变向,更是堪称历史级别的过人表演。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被他这一招晃飞的对手,能绕地球两圈不止。
其中也不缺乏超级明星的。
就连乔帮主也曾被他轻松晃过。
他的体前变向,不仅仅快速无比,而且幅度之大简直可以说是恐怖。
而且,因为他的身体灵活性,这一招是极具欺骗性。
不过,在球迷们眼中,特别是在费城人眼中,艾弗森的过人就是一种速度与力量结合的美感。
看巅峰的艾弗森打球,绝对是一种高级的视觉享受。
而相应的,想学成他的这成名绝技,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NBA的球员一共能有多少?
这么牛叉的过人技术,为什么学的人几乎没有呢?
不是不想学,而是根本学不会啊。
艾弗森可是一个可以将橄榄球都做出体前变向的天赋异禀者啊!
你可别看他个子不高。
他的天赋绝对是状元级别的。
而且是选秀大年里的状元!
林洛站在太阳队训练馆里,球衣早已经穿好。
他已经压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了。
一把捡起篮球,随后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模仿这艾弗森的动作。
双手开始做相应的动作。
他曾经因为喜爱而无数次研究
第116章:1200次体前变向训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