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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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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章 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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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允许胡来,但吊诡的是,虽然朝野都认可辅和次辅的班列位次,其实并没有在法理上形成规范,就象是内阁的权力虽大,但在法理上内阁并不曾有过统摄六部,总理朝政的权力,和唐宋的中书省的宰相的权力相比,内阁大学士的权力只能完全看个人的权术运用。
    万历早年,张居正由于和内廷李太后及冯保形成了铁三角的关系,在法理上内阁仍然是皇帝的秘书而已,而实际上张居正权倾天下,实际权力远大于宰相,但他施政并不是以正式的公文流转来执行,而是用私下打招呼,写私信,任用私人来执行。这样的施政办法,就算是出自公心也会被视为擅权,万历年间的几次大的政争风潮,包括最大的夺情风波,主要还是众人出于对张居正无人限制的过大权力的担心而造成。
    如果大明的内阁也是法理周全的宰相,拥有正式框架内的权力,恐怕很多事情的处理就不会如眼下这样尴尬,大学士少做是失职,多做可能被攻为擅权营私。
    而内阁之中,所谓辅次辅和普通大学士之间不同的权力,其实也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包括朝廷在内都是默许的规矩。
    优先票拟权,就是辅最大的权力,而普通大学士之间,要视进入内阁的时间来决定班次,差一天,递补的时候就要落后一位,差这么一位,可能就是一生也当不上辅。
    如果是同期入阁,那么就视官职,科场名次来决定谁先谁后,这里头没有明确的条条框框,和大明执政的风格一样,含糊不清,充满变数。
    顾秉谦这样公然抢朱国桢的位次,在此之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内阁的班次要是能这么乱抢,早就乱了套了。
    可没有明规则的弊

第八百章 争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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