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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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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李赓芸救灾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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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口若干,应受赈粮之数,都要一一详列于上。若如此,则百姓一方面清楚了自己应受赈粮多少,另一方面,也清楚本村有无奸民冒充极贫之家,冒领赈粮。中丞方才也说了会遣人查访其间,那么若是赈粮发放不够,百姓自然会告知查访之人。如此彰明法度,据实放赈,则奸吏刁民,自然无所遁形了。”
    “生甫兄所言,实在让我大开眼界啊。”阮元叹道:“方才生甫兄所言,我自当一一奉行。却不知这发放赈粮之外,还需要注意何事呢?”
    “官府除了放赈之外,亦需出钱。”李赓芸道:“放赈之事,所针对的是受灾严重的灾民。但寻常中产之人,或城居百姓,一样可能因为这场水灾而损失严重。而且灾荒一到,粮价必然暴涨,别的不说,就说在下所见,眼下嘉兴已有不少商人,备下粮米,准备高价在灾区出售了。中丞不妨想想,若是寻常百姓这半年里,每日都需要用两倍的价钱去买米度日,那说不定有些人家,本是中产之家,灾荒一过,却也成了贫民呢?”
    “生甫兄不愧是历任府县的能臣,今日与生甫兄一语,真是胜读十年之书。”阮元道:“却不知生甫兄所言出钱之事,应该如何施行呢?”
    “官府需要做的,是两件事。”李赓芸续道:“第一,官府应该在受灾府县,公示于众,商人但凡出售粮食,必须在官府有所记录。之后,官府依商人出售粮食多少,酌情发给银钱,作为补偿。第二,严控粮价,在受灾府县声明,凡商人出售粮食,一石米不得超过二两五钱,即便是道路不便的属县,也不得超过二两七钱。若是有商人高价售粮,超过官府定价,则严加惩处。如此,商人得官府详查,便不会私相出售粮食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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