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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倾城:噬心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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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公堂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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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皇亲国戚杀了人,这事儿不就大了?便会由京兆府提交到刑部。刑部的案子,都是要报给皇上过目的,皇上自然能知道出了人命的事。为了平息民怨,一定会亲自过问。如此,这事儿不就如太子所愿的传到皇上耳中了。

    人命,谁的命呢……那小妾的命?严家家丁的命?还是……直接是严誉的命?

    反正以太子的性子,一定要有一个人死就是了。

    容菀汐忙将这一发现告诉给了宸王……

    此时,京兆府里,岳槐已经传来了沈凌,让沈凌将那天的事情说了一遍

    果然,沈凌是直接咬准了他已经给人贩子交了钱,在严誉到的时候,香雪就已经是他的了。

    可严誉却拿出了买妾文书,证明香雪由始至终都是他的。

    两人在朝堂上争执起来,显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岳槐很难下定论。

    沈凌从人贩子手中买了人,但是这人原本就是个有主儿的,并不能随意被人倒卖的人。所以罪在人贩子,常理来说,沈凌虽然没有罪,但也应该及时将人送还给失主才行。至于买人的损失,就只能自己承担,谁让他识人不清呢?

    若是放在两个平民百姓之中,只要另一人能出示拥有这女人的证据,这买人的倒霉鬼,就只有把人双手奉还的份儿。

    而此时,严誉恰好能出示那买妾文书。所以只要他一日没写出妾书,这女人就是他的。依着常理,沈凌理应归还。严誉要给他一些补偿,是出于仁义;不给他补偿,也是应该。

    都说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若是他今天不这么判,一定会有人说他不秉公处理、巴结权贵。这事儿

第四百一十三章:公堂辩驳(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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