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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三国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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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三百三十五回 后院火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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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军之,意义属于平定藩国叛乱之的“玉石不分”,这算是给陆仁推脱掉一些责任。然后陆仁向曹丕道个歉,并且请献帝刘协代为调解。当然了,陆仁这里会拿出不少的财物算作是对曹丕的补偿。
    这不是服软,而是一种政治的手段,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在争取道德至高点。用通俗点的话来说,麻生明步的死是属于陆仁的“无心之失”,毕竟藩国叛乱打得乱七八糟的,谁又能做得到面面俱到?因此荀彧找出来的这个说法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话又说回来,某些锅陆仁绝对不能去背,不然在社会舆论真心不太好交待。
    不过陆仁和荀彧的心里都清楚,这种表递去无非是和曹丕要打一打嘴仗笔仗,争取一下社会舆论而已,而曹丕既然是铁了心的要翻脸,那即便是献帝刘协的调解……好吧,献帝刘协本来派不什么用场的说。
    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个舆论陆仁和荀彧必须得去争,因为争到了的话,至少可以对曹魏境内的那些个士家豪族产生一些影响,那么之前陆仁对曹魏方面用过几次的招数可以名正言顺的再用出来,然后让曹魏的那些士家豪族去反对曹丕的出兵。这里也还是那句话,如果陆仁把这个黑锅给背实了,那等于是触犯了华夏化之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人伦大忌之一,曹丕的出兵行动十分的名正言顺,曹魏的士家豪族也不好开口劝阻。但如果陆仁只是“无心之失”,那些士家豪族较好开口了。
    当然了,在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说出实情,因为说了没用,没谁会认为曹丕会下那么狠的手,再说也没有证据去证明,回过头来的结果多半会是大家都认为这是陆仁在推脱罪责与陷害曹丕,那陆仁反而没有好果子吃……这种事,用陆仁自

卷三 第三百三十五回 后院火星(六)(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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