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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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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两百五十四章 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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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人鸣冤,但却被朝廷上面压了下来。
    对于如何处理,董嗣成与董份意见也有冲突。董嗣成主张严惩家奴,并拿出一部分家财还给这些百姓,反正他家的钱财已是足够用了。董份斥他幼稚,他说这些老百姓取回了一部分,别人看见都会争相来要,如此难以平均反而越要越多,一旦难以满足反生更大的民怨,如此必然生出大事。
    董嗣成反问说你怎么办能平息民怨?因为当时朝廷已有严惩如此官员的风声,连申时行都被收拾了。面对如此情况董份当然有办法,他作为当年与徐阶,严嵩并朝的大牛,虽然名声不显,但其手段远非万历朝这样‘生于和平年代’的官员可比。
    当时国子监祭酒范应期是董份同乡,回乡后也是侵占民财,以至于达到官员一到地方百姓就遮道喊冤的地步。巡按御史看不过去就下令当地知县将范应期拿至衙门审问。
    范应期不【零点看书 】堪受辱,在牢中上吊。董份决定拿此事大做文章,他让范应期其妻到京告状,并买通上下将此事捅至御前。天子闻之后大怒说,谁竟敢杀朕的好讲官(范应期是嘉靖四十四年状元,出任过日讲官),最后下旨将惩治范应期的巡按御史与知县,一人革职,一人流放。这二人一旦严惩,如此官场上其他官员也就知道董家的厉害。
    不过董嗣成却很看不惯董份这样的做法,认为就算用这等手段保住家财,也是非常不耻的。
    林延潮再三劝董嗣成,至少为自己家族考虑再三,学学人家张泰征,杨俊民,他们在朝为官多乖,能不惹事就不惹事,如此才是保全家族富贵之道。
    但是董嗣成却没有听,认为国本之事乃义之所在。他上疏

一千两百五十四章 大事(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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