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竹球,这与该族的历史文化有关。
相传西晋时期,一位仡佬女子在河边洗衣服时,有三节大竹子流到她的跟前,她用手推开几次,但每次都浪了回来,该女子惊叹不已,于是将其抱起,却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她急忙把竹子带到家中剖开,蹦出一个男婴,便以“竹”为姓氏。男孩长大以后,以其文才武功,成为夜郎“竹王”,深得国人的爱戴。后世千百年来,人们普遍崇拜夜郎“竹王”。为了纪念“竹王”,仡佬族人很多东西都用竹子编成,竹球只是其中的一种。
说春。“说春”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主要活跃在“立春”前后,始于唐代。明、清时期,每岁立春之时,皆整装集队,扎“芒神、纸牛”,“迎春于东郊”,打马游街,大排宴席,“行鞭春礼”,然后赴城南“劝农亭”,石阡知府要“劝农行耕”,并带头犁田。
“说春”分为“说正春”和“说野春”,形式比较灵活,不拘古节。由于“春官”的水平差异,无论从春词或唱腔上看,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春词”内容丰富多样,主要的段子名目有:《开财门》、《颂主人》、《说茶》、《说粑粑》、《说见子打子》(见样说样,现编现说)等。“说春”实际是唱,有简单的曲调,春词比较讲究,唱读时也讲究“字正腔圆”,使人听起来有一种美的享受。“说春”现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石阡茶灯。茶灯是在石阡繁衍生息流传下来的一种独特的戏曲表现形式,与石阡茶文化的悠久历史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远在唐、宋时期,石阡就有种茶制茶的历史,并被朝廷所选用,素有贡茶之乡的称誉。到了明朝,种
第三四八章 石阡的民间文化(二)(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