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成绩,那么又将拿什么来奖励他呢?
让出艾尼克斯株式会社的股份吧。众人觉得有些更是不妥,作为诸多子公司的母公司,艾尼克斯株式会社的股份岂能轻易让渡给他人?况且方明远还是个外国人,一个华夏人,那样一来,艾尼克斯株式会社在日本恐怕会成为他人的笑柄。而且以方明远目前的财力,恐怕也岳力接受哪怕是百分之零点一的艾尼克斯株式会社股份。与其给他画个空洞无物的大饼,那还不如给予一些实惠的东西,至少会令人感到有诚意。
结果就是大家商椎来商椎去。最终也不知道是谁提出了一个建议。对于方明远所策戈的“泡泡龙。游戏,考虑到其最大的价值是在创意。制作起来相当简单,会社所付出的成本不高,向外推广时艾尼克斯株式会社也只需要付出渠道和广告的费用,所以这一项上的收益将是双方五五分成。其实艾尼克斯株式会社原计划是打算将其完全购买到自己的旗下,不过考虑到方明远的潜力。也是为了避免其他公司的挖角,加上日本这一段时期里,各大游戏公司里的主力创作人员常常会出现跳槽甚至于是脱离原母公司重起炉灶的现象是频出不穷,艾尼克斯株式会社的高层们也正在考虑日后允许那些主力创作人员持有会社股份所以艾尼克斯株式会社才如同割肉般地做此痛苦的决定。
之后艾尼克斯株式会社将再组建一个子公司。其将会与《少年月刊》交叉持股,互为股东。而方明远则是以其“泡泡龙”上的收益为股金投入新公司,最高可以占据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余下的股份则是由艾尼克斯株式会社和《少年月刊》分别执掌。
“那么泡泡龙的专利权归属于谁?”方明远沉吟了片刻道
第九十五章 方案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