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处的那个指甲盖大小的金黄色鼓包!
“看到了么?其实我们药仙一族,本身的实力并不强大,但是在医药方面,我们不仅能医死人治白骨,也能使用毒药堵死强大的敌人,不过这都不能让填补我们不能学习魔法斗气的缺点,为了让我们的族人在这充满危险的地方生存下去,所以我们就在我们自己的身体内寄养了一种金蚕蛊,这种金蚕蛊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本事,但是却能增强我我们的生命力,保护我们的灵魂,就算是我们的**死亡,只要带回金蚕蛊,我们还有复活的希望,所以我必须得取回这两个金蚕蛊!”
听到这里,菲斯也没有再去阻拦亚斯,从亚斯金黄的头发和两具尸体头上的金黄一对比,至少有九成一样,看来他们的确是一族的!
“这是驱虫药剂!这里毒虫大部分都喜欢将自己的下一代寄宿在外来尸体上,只要三到五天,寄宿体就能孵化,孵化后的幼虫,不到一周就能吃光寄宿体,然后进化。
现在这些幼虫已经孵化,但是孵化的天数应该不超过两天,所以危险性不高,驱虫药粉应该可以驱散他们!
只要孵化的幼虫被驱离出去,金蚕蛊没有意识到危险就会吸收宿主身体的能量,最后完全进化带走宿主的灵魂回到我们的族人那里,等待重生的机会!”亚斯将一瓶驱虫药粉散落出去,落在尸体上药粉立刻发挥作用,一瞬间几乎所有尸虫都爬了出去。
“如果金蚕蛊没有吸收宿主的能量呢?”如果这次菲斯没有看到,那么金蚕蛊很有可能就吸收不到充足的能量,那最后结局又是怎么样!
“那金蚕蛊将得不到进化,一直停留在这里,等待族人将其带回
第二百四十三节 迷雾峡谷木乃伊亚斯(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