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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武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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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打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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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但凡有民告官者,先打二十杀威棒,再审案,这虽然没有写进大明律,但也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到清代,民告官便正式写入<大清律例>:凡民告官者,先杖五十,虽胜亦徒两千里。

    王岚平还真不知道这回事,要打方菱,别扯了,就她那细皮嫩肉的屁股给你这二十板打下去,还活不活了。

    “来来”王岚平朝另一边的吴推官招了招手,附身过去轻声问道,“真有这回事?”

    吴推官将这前因后果都进了一遍,王岚平听了直摇头,什么扯淡的司法。

    “那怎么才能不打?”

    吴推官想了想,“恩,若有病在身或身有残疾,女人若身怀六甲等等都可以暂且记下,待其身体恢复后,再行补上”

    王岚平一听,马上朝堂上喊道,“不能打,不能打,她,她肚子有孩子,对对”

    这一声喊出,别说满堂官吏都呆了,连跪在大堂中间的方菱都惊得抬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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