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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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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春秋断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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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思想最高,法律你且滚边儿上玩去啵。

    这回是勋也用了这个法子,当场就要判宁可交纳打人的罚金五百钱,然后当庭释放。黄县尉当场就急了,连叫:“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律法上不是这么说的啊!”是勋轻蔑地瞥了他一眼,心说你也就这水平了,白长着一张士人面孔,竟然如此的无学、不文。

    还是屠县丞有点儿学问,还打算强辩,说:“董子原文‘甲有子乙以乞丙’,定是签了过继的文书,故此不该死罪,这与宁可之案……”是勋冷冷地答道:“若真如此,按律判定即可,董子又何必堂皇记录在册?”

    耿县令长叹一声:“罢了。”他把袖子一扬,露出半截牍版来,问是勋:“阁下可知此为何物?”是勋摇头。耿县令说:“此乃耿某弹劾阁下索贿之章!”

    是勋闻言,不禁仰天大笑:“哈哈哈哈哈~~耿令尽可上章,几位皆可上章。”说到这里,突然把脸一板:“且看诸君可能动某分毫?再一事说与耿令听,卿以为曹济阴罢免汝等,还需要奏于朝廷吗?如今朝廷安在?!”

    照道理来说,县令都是朝廷任命的,也该由朝廷来罢免,即便郡国守、相,甚至是州牧、州刺史,都没有直接的任免权。倘若按照正规流程来走,是勋身为督邮弹劾耿县令,曹德就应该把他的弹劾理由抄上一遍,再呈给朝廷,由尚书台作出决断。虽说只要理由充分,尚书台一般不会驳回郡国守、相的弹劾,但有了这么一个缓冲,耿县令还能想办法转圜,或者去走走别的路子。既然耿县令同时也弹劾了是勋,那么倘若他因为种种原因不被罢免,是勋肯定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啦——起码面子是丢光了。

   

第十五章、春秋断狱(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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