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的词曲作者,地位自然也大不如前。
而且现在科技发达,哪怕是普通人也能借助《唱作大师》之类的软件进行创作,作词作曲的门槛被大大降低,市场上充斥着无数三流劣作。
业余的作者写出首还能唱的歌,不用花钱在《大中华音乐库》登记注册,只要上传到某个音乐网站证明了自己的版权,三百五百就愿意卖出去了。
职业的词曲作者价格要高不少,但是新入行的或者是三流底层的作者写一首歌,最多也就要价两三千而已,还得是有人要,更多是打折处理都无人问津。
轻雨传媒出两万购买陆晨《同桌的你》,已经属于名家待遇了!
要知道这可是陆晨的第一首作品,他的作品还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
所以宋信伟才会如此恼火——现在的新人,怎么就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
但陆晨计较的并不是价钱。
“价钱不是问题...”
他很认真地说道:“两万块我愿意出售版权,但是其它的条款我不能答应。”
《同桌的你》的价值绝不止两万,不过陆晨考虑到陈建豪和苏轻眉的关系,加上他也不愿意得罪一家传媒公司,所以吃点亏也无所谓。
然而前提是仅限于这首歌!
宋信伟听懂了陆晨的意思,态度上并没有丝毫的变化,他嗤笑道:“小陆,你要想想,如果没有这些条款,我们公司会出这样的高价吗?你以为你是谁啊?而且你的署名权还在,这可是给你成名的机会,你要懂得珍惜!”
他就差指着陆晨的鼻子说“你不要不知道好歹”了!
第十四章 深藏的骄傲(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