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动物的特点都是铜头铁骨豆腐腰,且狼尤为甚之。而狼布身体里融合的恰恰便是草原风狼的精血,燃烧血脉之力后变化的形体当然在具备风狼优点的同时,也继承了其缺点。
然孤夜的这一戈,好死不死的恰恰砸在其“豆腐”腰上面,三瓮之力的爆发一击,哪怕是实力再强总也够其喝一壶的。狼布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刚才砸过来的不是没有尖刃的戈,而是枪的话。那么可就印证了那句帅不过三秒的戏言了。
趁此机会,蛮九连忙打滚往墙角方向躲开去。蛮九脸色发白心有余悸,要知道那刚刚拍下来的爪子可是才距离自己不到一步距离,他甚至可以闻到从那张长着獠牙的大嘴里呼出来的腥臭味。
狼布吃痛之下立马回头查看,此刻其心里也是震惊不已,他不知道刚才的这一击是对方侥幸所致还是真掌握了弱点。风狼的这个弊端是在融合了血脉之后才得以发现的,就连常年在草原上讨生活的族人们都不甚清楚。
狼布坚信原因是前者,所以他此时也顾不上身后的蛮九了,而是要击杀孤夜,好让这个秘密少一个人知道。燃烧血脉之力本就是要先斩燕军首领的,现在看来是又多了个理由。
“胖子快躲开!他现在不是你能挡得住的……”
见对方眼中杀气勃发,孤夜便意识到这个狼型怪物接下来的目标肯定是要把自己列为优先击杀的第一位了。不过这样的结果也好,只要能将其引开,那么快欲崩溃的东胡军也必将支持不了多久。所以此时见庖硕依旧想要用盾牌阻挡其攻势为自己赢得寻找反击机会的时间,他第一反应就是让胖子闪出一条道来。
庖硕这段时间来也是养成了很好的默契,加上对孤夜
兵出孤山 第七十七章:血脉之力(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