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滴,反正吴淑娟就是非要去美国,具体的事儿,罗耀翔肯定不知道,罗爷爷也不可能讲的清楚,但罗耀翔用膝盖猜都能猜到,一定是有一段不堪的往事。但不过,这里面就涉及到了一定的财产分割,也就是分钱。
就是说,当初罗爸爸死的时候,钱已经分过一遍了,而现在,你吴淑娟实际上并没有权利继承罗家的财产!
用罗爷爷的话来说,就是他问过律师了,那么现在,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自己的孙子还得找人托付。
所以,罗爷爷就立了一个比较怪的遗嘱。
罗耀翔如果选择跟吴淑娟去美国,那么罗耀翔就会得到罗爷爷的绝大部分财产!
不要小看罗爷爷的财产,他以前在大饭店掌勺,可是有不少积蓄,甚至就不算这个,光说罗家的这个房子,此时的宝岛经济很强,货币升,股市升,房地产当然也升。罗爷爷跟他说的是,这个房子都有中介估价千万新台币了!
作为老荣民,不住眷村的那都有家底儿,就算是眷村那也不是谁想住都可以的……
当然了,吴淑娟也会得到一笔钱,作为抚养费,但那就是小头了,吴淑娟毕竟是罗耀翔亲妈。
可罗耀翔如果选择在宝岛,不去美国,那么就正好反过来。
吴淑娟拿大头,她依旧是监护人,而罗耀翔就得拿小头了。
可为什么罗爷爷要给吴淑娟大头呢?
这个事儿罗爷爷说过,这是吴淑娟的条件!
对呀,你让人家放弃美国生活,在宝岛给你带她自己的儿子……这个关系真是他妈的……那你不给人家钱,吴淑娟能干吗?
第六十八章 罗爷爷留给孙子的两个选择(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