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罪有区别,“所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陈辉祖只一盗臣耳”。
当年年底,在“盗臣”的定性下,陈辉祖被判为斩监候,等来年秋后处决。前浙江布政使国栋、衢州知府王士瀚、嘉兴知府杨仁誉在查抄家财时,通同作弊,从中分肥,均判斩监候。杭州知府杨先仪、钱塘知县张翥直接经手其事,却有意不闻不问,均革职发往新疆充当苦差。前浙江按察使李封、前浙江盐道陈淮“难辞徇隐欺饰之罪”,被革职发往河南河工效力赎罪。
之前,陈辉祖亲弟弟陈严祖已经因甘肃捐监冒赈案被杀,他本人竟然在受命惩治贪污犯、查抄王亶望家产时利令智昏,居心不良,可见当时的官场早已经是贪污成风、无所不至了。只是陈辉祖运气不好,他贪货谋利,损公肥私,而这“公”刚好就是皇帝的口袋。乾隆皇帝偶尔想起来,还是觉得无法咽下这口气。乾隆四十八年(1783)二月初三,陈辉祖还没有等到秋后,又被查明贻误地方,武备废弛,亏空仓谷银钱多达一百三十余万两,被乾隆皇帝赐令自尽,以为封疆大臣废弛地方者戒。这是由甘肃捐监冒赈案引发的又一起大案,直接导致了又一位总督被杀。
事情还没有就此结束,甘肃捐监冒赈案余波犹自未平。乾隆五十一年(1786),乾隆皇帝偶读《严嵩传》,突然联想到于敏中堪比严嵩。因甘肃捐监最初是由于敏中力主重开,老皇帝又回忆起甘肃捐监案来,认为酿成这王亶望、陈辉祖两起空前巨案的真正元凶应该是于敏中,心中又开始不痛快,特意下了一道诏书说:“迨四十六年甘肃捐监折收之事败露,王亶望等侵欺贪黩,罪不容诛。因忆此事前经舒赫德奏请停止,于敏中于朕前力言甘肃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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