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陷囹圄。
    当时满汉大臣会审,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王永吉参与会审此案,十分卖力。满人大学士图海和大臣科尔坤还不懂得什么叫关节,王永吉为了讨好满人,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解释。结果,李振邺的名单上第二名就是王永吉的亲侄子王树德。这位大老爷登时面如死灰,垂头丧气,不得不照例请求回避,并上疏请罪。顺治皇帝特意下了一旨,说:“王永吉乃朕破格擢用,受恩深厚,未见恪尽职守,实心为国,负朕简任之恩,王树德系其亲侄,岂不知情?着降五级调用。”王永吉被降职后,又惊又怕,很快就病死了。
    初审时,同考官中只有李振邺一人查有实据。众同考官都有卖关节之事,却唯独他一人受罚,李振邺自然不甘心,于是检举揭发了张我朴、蔡元禧等人。这些人又检举出其他同考官。一时间,赃官互相攻击,互揭其短,贿赂关节暴露无遗。案情很快就调查清楚了,共审实有四名同考官卖了关节,为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项绍芳,科臣陆贻吉也作为中间人牵涉其中。
    十月二十五日,顺治皇帝谕旨下达:“贪赃坏法,屡有严谕禁饬,科场为取士大典,关系最重,况辇毂重地,系各省观瞻,岂可恣意贪墨行私,所审受贿用贿过付种种实情,目无三尺,若不重加惩处,何以警戒来兹?”(《东华录》)宣布对此案有关人员重加惩处:下令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及行贿有据之举人田耜、邬作霖(《丁酉北闱大狱记略》作贺鸣郊)俱着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共一百零八人流徙关外的尚阳堡(今辽宁昌图);主考官曹本荣、宋之绳因失察之罪,本该流徙,但因为日夕陪侍皇帝的缘故,特恩姑免之,只是

第3节(2/1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