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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小官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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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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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锦心念电转,一时间还真想不出什么脱身之计,周围的苏家众人也是眉头紧锁,外边的围观姓都静悄悄的等着他的辩解,知府父子、一干商会诸人都带着令人玩味的笑容盯着他,静待他的回答。
    第八十三章堂辩
    时间:2012-08-03
    三到,打完收工。
    苏锦细细思这其的破绽之处,以便找出可以反驳的理由,但是先对于古代审案的一些基本步骤和证据构成一窍不通;二来对方的设计极为巧妙,借秦大郎之手污蔑他人,偏偏又死无对证,况且他们控告的只是逼人至死之罪,却并未污蔑为杀人之罪,证据上这份遗书足以治罪,而无需另寻人证物证来佐证。
    苏锦忽然明白这些人的心机艰深狠烈之处:仵作将尸体定性为自杀,这是苏锦为怀疑的一点,苏锦看来秦大郎十之八是为商会灭口;但之所以被定为自杀,是因为若是定性他杀,而证据不足的话,以谋杀之罪加诸于苏锦之身后会不了了之,反倒落下一桩悬案需要知府衙门处理。
    到时候衙门查也不是不查也不是,若是查了,凶手就商会,如何处理?若是不查,悬案未决既影响府衙声誉亦平息不了舆论,反倒将自己置于两难之境;所以他们才退而求其次,定性为投水自,然后再安上一个为人逼迫之死的罪名,可谓是煞费苦心。
    缘由是理清楚了,反驳可不容易,既然商会和府衙联手,想必是志必得;此次自己的处境将会万分的艰险,言语间稍有不慎,将会为人以柄,便如蛛丝般一层层缠绕上身,脱身不得;而且目前还未到鱼死网破的时候,自己也不能就因目前窘境便将疤脸黑七这件案子抖出来,到那时商会和知府大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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