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在说到父亲的母亲在今年四月十号的时候过生日这件事上,要我们家里出七千块钱的时候,我是这样对母亲建议的,我对母亲这样建议到:“你先在之前尽量的和父亲商议,以及,回到八滩的家里以后去镇政,府民政部门和派出所里反映这个情况,最好是达到过完生日以后不赚不赔的这个理想状态。如果你在这方面尽量的做到位以后,生日过完确实要我们家倒贴七千块钱,这时,你也别着急,在我们回八滩家里之前,你要和父亲这样商量:“如果你母亲过完九十岁生日以后,确实要我们家拿七千块钱,那么,你每个月工资里上缴到家里的三千块钱数目一分也不准少,而那贴掉的七千块钱,你就别吃饭了,用每个月你自己的伙食费里的一千块钱每个月每个月来还,几个月以后把那七千块钱还掉。”这样,我们家里每个月父亲工资里的三千块钱结存了下来,贴掉的七千块钱也可以顺利的还掉,问题的关键一点是,不是一下子还掉(那样会动到两三个月属于我们家里每个月三千块的结存),而是分几个月以父亲每个月两千几百块钱的工资中出一部分来还钱。其实,叫父亲不吃饭,这只是夸张的说法,父亲每个月除三千块钱之外的两千六七百的伙食费,除去一千,吃饭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的,在这关键时刻,父亲这么勒紧裤腰带度过这么几个月,没什么问题。况且,我和母亲还在金家坝这里等八滩家里的田里和房子的事情打理好以后就又返回金家坝来摆摊卖包子了,父亲又怎会没饭吃呢?这就是我在今天想出来应对此事的建议,和平解决,兼顾各方的利益,父母不必一碰到这类可能对家庭经济造成威胁的因素产生就选择离婚这个下下策的做法,问题产生了,那么就要彼此沟
2018年2月21号—28号记事(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