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崇实初级中学读初一到初三的那段时间
亲诉说了他因偷东西肩膀被扎两刀的情况,原来哥哥那天偷东西被发现了,被偷东西的人就用刀扎了哥哥的肩膀。母亲很愤怒,因为依法来说,我哥哥偷窃的行为是必须由法律来宣判才可以的,而那被偷东西的人却无权伤害偷窃者的,这就是法律对人权所作出的规定与要求,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好在哥哥肩膀上的那两刀所扎的伤口并未伤及严重,所以,哥哥才能得以安全的返回家里坦白事情的情况。母亲用双氧水给哥哥被刀扎伤的伤口消毒,又在伤口上倒上紫药水,以及将阿莫斯林消炎胶囊里的药粉倒在哥哥肩膀的伤口上,并用纱布包扎好,在到痊愈之前,又将纱布拿下来换了几回药,直到完全痊愈。那段受伤的时间里,哥哥不再出去找坏朋友一起偷东西去了,就好好在家养伤,直到痊愈。
至于之前提到的那块被哥哥用胳膊肘打碎的北门东扇的那块玻璃,母亲也又换了一块玻璃,与先前被打碎之前的玻璃颜色不甚相同。
当时的房租,为一千块钱一年,2004年前后,房东以各种借口,使得房租涨到了一千五一年。房东并不在兆丰镇居住,而是在别的地方居住,那房子的事是由房东的亲戚负责,房东的亲戚住在西边不远的几家,那房东的亲戚是个拜假神的老太婆。
2004年8月份,奥运会在悉尼举办,那时,正是我初一下班学期放暑假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的电视上看悉尼奥运会,刘翔的成名,正是在2004年的那场悉尼奥运会上成的名。
过完暑假,我进到初二,初二的同学还是原先初一的同学,初一初二初三,都是原先初一同一个班级里同学,所变动的,最多有几个转入或者转出。初二,课程里多了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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