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蓝白几乎不可战胜,og淘汰naj剑,伞皇胯下输出仿佛有一丝曙光,然后半决赛全部内战,决赛皇族的表现让我心里几乎完全绝望了,那时候感觉ll已经完蛋了。正好当时是英雄联盟的扩张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玩这个游戏,我也安心排位,人生第一次在室友的帮助下,上了白金,还在某次网吧赛赢了五十网费,比赛和游戏已经逐渐割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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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我大四,我签了工作,然后国庆投降,反向一箭,我几乎成为了ll黑粉。
(幸运的是,在那时候我遇见了我的女朋友,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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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在女朋友的支持下开始了我的写小说生涯,这段时间隔壁dota2上演了一出“圈钱的败给追梦人”仲夏夜之梦,我几乎完全丧失了对ll的关注,游戏也只有偶尔的大乱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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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s7,先是隔壁dota2的ne肉山团,后来鸟巢会师失败,正好上本书快结束了,我很想写点什么——有心写本竞技文,但总觉得没有冠军靠yy没劲了点,所以最后选择了这本法爷的英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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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今天,s8的决赛,我终于见到ll捧杯了。
我进入这个游戏七年零三个月。
第一次见到那个引发了无数争论的“原班人马广告”时,我17,和阿水现在的年龄一样。
看到ll夺冠的时候我刚刚昨天过完25的生日,已经踏向了中年。
以我现在的写作水平,我和lol之间,我和ll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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