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低哑又可怜,像笑又像哭,听的人心里很难受。
“她迟早会走,我又何必要留。”
喜欢又怎样,我既喜欢,也可以不喜欢,也可以将那点儿萌芽掐断。
又有何妨呢,疼也疼不了多少。
一个人心冷久了,很难再会热。
她想捂,捂着捂着半途又走,倒不如从一开始冷着好了,人怎么活不是活呢?
不过是少点儿欢喜,少点追求,少点儿热爱地活着。
没有人在乎的。
突然,门铃被摁响,阿猫一跃而下,奔到门口,叫的很欢。
男人愣了愣,才去开门。
打开门,不出意外是阿侬。
她早上出来的时候是干干净净的,像朵白色的茉莉,此刻却将自己搞得很狼狈,脸脏了,手臂磕了,一双雾蒙蒙的大眼睛眨呀眨地,突然弯成月牙状,淬满星星。
那个小姑娘一路磕磕绊绊,终于还是找到他。
陆慵猝不及防,向后稍稍退了一步,而后又向前,抵着门口,眉头微蹙:“我说了,我不认识你。”
“慵慵。”
阿侬特别喜欢这样叫陆慵,她觉得大概亲密的人才会这样叫陆慵。
事实上,从来没人敢这样叫过他。
“我…我今天去警察局,但是他们说我是骗子,把我赶出来了……”
小姑娘话还没说完,就被男人一把抓住手,眉眼间的情绪忽暗,声音沙哑:“他们推你了?”
“不…不是,这是我自己摔的。”
陆慵的手松开,发觉自己的失态,转身进了屋。
阿侬跟着进屋,小心翼翼地站在门槛处,不动了。
“慵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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