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由此引来弹劾无数。李隆基此时也认为宇文融“彰于公论,交游非谨”,不宜居中枢之位,宇文融为相不及百日,即被出为汝州刺史。
裴光庭原为兵部侍郎,封禅泰山之前曾提醒李隆基要防备大典之时外夷入侵,张说由此提出届时邀四方君长观礼,以为牵制。裴光庭与李隆基还有一层渊源,裴光庭娶了武三思之女为妻,李隆基应呼武三思为舅,两人于是亦为姻亲。
李隆基与萧嵩为儿女亲家,与裴光庭为姻亲,则三人就有了私谊。
按说萧、裴二人同僚为相,又有私谊,大可一团和气,其乐融融吧。然过了不久,二人又开始争吵不已,动辄闹到皇帝面前。
二人争执的焦点,在于人事授任。
李隆基现在配相的考虑,萧嵩长于军事,就让他以中书令之身兼知兵部尚书、安西节度使;而裴光庭长于吏事,则让他以侍中之身兼知吏部尚书(李林甫是时调任门下省侍郎)。如此二文一武,可谓相得益彰。
然裴光庭极度鄙视萧嵩无文,私下里以“珍宝”唤之。其对自己辖下的事体独自决断,根本不与萧嵩商量。萧嵩认为自己为中书令,是为主丞相,则诸事必须经过自己。
裴光庭根本不听招呼,依旧我行我素。譬如用人一节,裴光庭掌管吏部,坚持“循资格”选人,其亲信阎麟任中书门下吏房主事,阎麟出具授任名单,裴光庭即下笔签署批准,再由吏部依单办理,根本没有萧嵩过问沾手的机会。
萧嵩大怒,向李隆基奏报此事。然裴光庭办理时并非任人唯亲,皆为依序办理,实在找不出毛病。萧嵩除了争吵别无他法。
二人愈争愈烈时,眼见就要失控,开元二十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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