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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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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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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后,才能算是彻底实现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当然现在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宪法》的意义,但一般在新朝建立之后,修定新朝的法律以取代旧律,是历代的惯列,只是以前都称“律”或“例律”,不过众人也习惯了商毅发明一些新的名词,现在叫《宪法》,反正就是换了个名字,因此商毅提出制定《宪法》的提案,也立刻就得到了国会的通过。
    于是商毅也马上下旨,成立《宪法》制定工作委员会,由商毅直接领导,由国会、内阁、司法三方面的最高官员出任委员会常协,付责领头主持《宪法》制定工作,同时招集国内各方面的学者、各行业的精英,参于《宪法》的制定工作,其中有全职,有兼职,有官员,有平民百姓,也有商人,甚致还请了几名外国人,欧州的传教士和商人,因为《宪法》有涉外和宗教的内容。
    当然商毅也知道,制定出《宪法》之后,还有《刑法》、《民法》等等一纟列的具体法律,因此只制定出《宪法》,也许并不需要太久,但要将其他的基本法律全部都制定出来,没有二三十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另一时空里,清廷的《大清例律》从顺治年间开始,一直到乾隆中期才制定出来,足足花了一百多年的时佪,而且随着时代和国家的发展,还有不断的有新的法律出现,几乎永远都完不了。
    因此现在只能一部一部的来制定,首先制定出《宪法》,确定确定国家制度,国家机关,以及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然后再制定《刑法》、《民法》等其他专业法律,制定出一部,就应用一部,如果没有的,仍然还是依旧《大明例律》为依据。
    第五卷 飞天篇 第二八九章 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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