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一群狗屎不如的家伙!”
易尘的心里对他们更加厌恶了。
这是一种出于“看不起”与“嫉妒”的心里:为什么同样是社会的蝼蚁,他们居然活得比我还好?为什么他们这种软骨头却有比我优越的环境?
第七十一节 我的名字叫兰瑟
最后,所有人的右手都被自己的左手掰断了。
“都给我滚回去吧!”
他说道,猛地抬起一脚,将那个被武士刀断手的家伙踢得飞了出去。而且这一脚是刻意朝那个巨大的伤口上招呼的,但是后者却只能拼命摇着嘴唇,甚至将唇下肉咬出了血痕,发出低沉的呜咽声之外,再也无法抵抗。
另外一个手臂上被孢子寄生的家伙,那些触手也都停止了生长,不过想要扯下来,恐怕得动一次大手术了。
“铠师了不起吗?以为后面有大牌就能在这里为所欲为了?”
易尘对那群人说道:“靠山什么的我也有!也不用打听我的名字,告诉你们主人,我的名字就叫做【兰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是用大拇指顶着胸生猛地撂下狠话的方式说话的。那种挺胸抬头,身正影不斜的模样,连库玛和柏川都看得眼珠子掉了一地,下巴张大落到了地上。
用超正经的模样撒谎也是易尘的得意手段之一。
在充满丛林法则的漠区中,尔虞我诈从来不是缺少的戏码。为了能够不被骗,并且能够骗过别人,易尘曾经特地修炼这种控制面部表情与说话语气的手段。
……
……
事件可以告一段落。
那些被易尘逼迫着掰断自己右手手指的家伙纷纷夹着尾巴,抬起整只右手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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