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比特币的基本思想;换句话,从比特币的原理必然可以推导出区块链原理。具体地说,区块链的概念就是比特币的账本概念,这种账本不可更改,它挑战、颠覆人们的会计体系、账本制度。区块链的技术本质源于比特币的加密法,透过复杂的公共钥匙和私备钥匙构成的一个体系。
比特币和「区块链」之间,存在着共同点四个要素:共享账目;智能合约(智能契约);能有效、彻底地保护隐私权;参与者彼此毋需讨论的共识。以上四要素中,有着强烈的依存关系。
在上述的四个方面中,核心是所谓的智能契约。所以,可以将区块链定义为一种智能契约形态,区块链的技术需要保障智能契约永远不被伤害。不仅如此,在维系智能契约相互信任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互相不侵犯彼此之间的隐私权利,每个参与方决定多少权利可以公开和分享。总之,区块链的所有参与方并非是被动的,一切行为都处于可控的范围。
在当今社会,人们面临两个问题:其一,财产的货币化。在农工社会,财产也许是一块土地或者是黄金、白银、住房、工厂、机器。但是,现在人们财富的基本形态是货币形态,不得不将货币存入商业银行。但是,如何保证所选择的是没有风险的商业银行?没有可能。也就是,人们的身家性命其实是掌握在不能控制的金融系统上。
其二,现在人们的身份需要政府机构或者商业机构背书,例如身份证、驾照、保险卡。上述两个问题,从身家性命到身份证明,都是需要和国家或者金融机构建立密不可分的关系。
于是,就会发生一系列问题。首先是信用危机,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存在破产的问题;
第七百三十章 和金融魔鬼约会(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