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也。夫惟圣人之兵,皆出于不得已。故其胜也,享安全之福;其不胜也,必无意外之患。后世用兵,皆得已而不已。故其胜也,则变迟而祸大;其不胜也,则变速而祸小”(宋赵汝愚编《宋名臣奏议?张方平》卷一百二十一)。
被称为最伟大的帝王之一的汉孝文帝刘恒,反对设立誹謗妖言之罪:“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諌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逺方之贤良?……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史记?孝文本纪第十》卷十)。
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项立法,就是汉宣帝对“亲亲相隐”司法原则的确立。值得记住这份诏书:“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好兵犹好色也。伤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之事非一,而好兵者必亡。此理之必然者也。夫惟圣人之兵,皆出于不得已。故其胜也,享安全之福;其不胜也,必无意外之患。后世用兵,皆得已而不已。故其胜也,则变迟而祸大;其不胜也,则变速而祸小”(宋赵汝愚编《宋名臣奏议?张方平》)
儒家把“孝”推升至“以孝治国”的高位,是因为“忠出於孝”。“窃惟治道,必以教化为大经,人道必以忠孝为大本。教化不施,虽有刑政不能为善治。忠孝无取,虽具形体不足为全人。而况忠出于孝,则是孝又百行之大者焉…美教化,厚人伦,为治之要道也”(元,许有壬《
第四百九十三章 站台(第二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