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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巨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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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二章 绝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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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需服徭役或缴丁税。
    地丁,即将丁银摊入地亩,丁税与地赋合二为一征收。朝廷定制,每亩地赋银一两,摊丁银二钱。
    这一两二钱是正额,此外每正银一两加征一五火耗银,另有加平、倾销、串票、公费、书役饭食、纸张、饷鞘、绳索、脚费、护解等名目繁多的附加费,因地而异。
    地丁钱粮征收,每年以夏粮、秋粮两期,夏粮二月开征,六月以前完纳本年税额一半,秋粮八月开征,十一月征完全额。
    征收完毕后,将收纳的铜钱兑成银两,按库平库色倾铸成十两银锭,验收查封后,帖封条、盖官印,并将本年征解地丁事宜及钱银数额写成公文,委派得力官吏护送到省城布政使司库缴纳。”
    顿了顿,他接着道:“江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和山东八省则是缴纳漕粮,一年额征漕粮四百万石。东南各省若是不正常缴纳赋税,也就意味着漕粮断供,这也是朝廷急于发电催促夏粮的原因。”
    易知足、伍长青、严世宽三人对于赋税的情况都可说是一知半解,不过对于漕粮的重要性还是知道的,京师可是指靠着漕粮过日子的,严世宽忍不住问道:“津贴和捐输又是怎么回事?”
    “津贴和捐输又称按粮津贴和按粮捐输。”包世臣缓声道:“先说津贴,又称按粮津贴,按粮军需津贴。嘉庆元年,白莲教于湖北、四川、陕西诸省作乱,军费耗巨,首在四川征收按粮军需津贴。
    四川的按粮津贴,每征地丁正银一两,加征津贴一两,每年与地丁一同开征、交纳。后逐步在各省推广,即便没有战事,也是变换名目照常征收,如今已成为一种常赋。”
 

第六百五十二章 绝好机会(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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