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清巨鳄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五六章 广州禁烟(二十)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虎门寨中军参将府,林则徐看完义律的禀帖,转手抵给邓廷桢,半晌没有吭声,邓廷桢看完之后苦笑着道:“这厮就是一滚刀肉......。”
    义律回复的禀帖语气很恭谨,针对林则徐提出的四点,一一回复,一,停泊在尖沙咀洋面的船只,没有有鸦片,若是不信,可以派官员联合搜检,倘若查出鸦片,即将货物尽行没官。二,殴毙林维喜的凶犯尚未查出,若查出果系英人,定必认真照英国律例审办,恭请中国官宪在场看视。并且恳请公议立法,建立特别法庭,嗣后互为查察案件,以后每遇似此之案。即可循照定例办理。
    三,趸船及见逐英商,确实应扬帆回去,一俟北风起后就返航;至于被驱回国的十六人中,请求准许未贩鸦片的三孖地臣和轩拿厘二名姑容居留。
    四、在十二月奉到本国回批之前。身为英吉利驻华商务总监,他断不敢也无权批准英船进口贸易。除此之外,义律还恳请允准英国商船在澳门卸货交易。
    默然半晌,林则徐才咬牙笑道:“别说是块滚刀肉,他就是颗蒸不烂,煮不热,锤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本官也自有办法融了他。”
    他当即提笔写道;一,英吉利商船永不许在澳门卸货进货。即照所请派员逐船搜查有无夹带鸦片,果无丝毫夹带,则正经贸易的货物准量予通融,总不使各货主躭延受累。二,所有进港商船,必须出结加结章程,务必写明“遵照钦颁新例,如有夹带鸦片,人即正法,船货全行入官”字样。
    三、林维喜案的凶手。准予限十日,查出送官审办。
    四、驱逐回国各人,暂准回澳,以六日为限;至不在驱逐之内的英人。

第二五六章 广州禁烟(二十)(4/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