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妹妹是偶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一一七六章 仙圣之争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
    远在美国的程老师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越了解他的音乐,就越觉得他的可怕。没错,我用的是“可怕”。这个出生在音乐世家的“歌仙”,华语流行音乐教父外表下流淌的其实是摇滚和古典的血液,你永远猜测不到他的上限在哪里,每当你以为这样就应该是他最高的水平,这样就已经到了他所能带领的音乐高度的极限。
    然后他的下一首作品,管叫让你大吃一惊,惊叹原来上一次还不是他的巅峰,他的巅峰永远在下一次。
    而“歌圣毒药”我的最爱(不代表我不爱程老师,只是我对“毒药”有特殊的感情):毫无疑问他是无与伦比的旋律天才,天马行空到极致,混搭高手+相当高的歌曲传唱度。同样是任何音乐都能玩的转,他的地位和作用我不需要多说了,这个我已经说过太多次,请大家翻阅我以前的“细语”。
    但是学音乐的人一般都学程晓羽。因为毒药的音乐主要是反映他的天才,内容也不够全面,很多地方不能模仿,不能当做入门教程。而程晓羽可谓流行音乐的百科全书,包罗万象,句句都精密无比,合乎规律,耐人寻味,越琢磨越觉其妙不可言。
    至于音乐奖项和音乐传播广度,我想已经不足以评价两人对华语乐坛的贡献,我们也不能因谁的奖项多,就说谁比谁差,就像李白与杜甫谁也不会比谁浅薄,这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形式实在不同故。
    概而言之,程晓羽和“毒药”都站在华夏流行音乐的巅峰之上,程晓羽俯视着过去,身上多了些走向巅峰的开放和豪迈,集旧时期之大成;毒药面向着未来,身上多了些走下巅峰的沉着和内敛,开新时期之法门。
   

一一七六章 仙圣之争(3/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