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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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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恨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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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一切最平凡的生活,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都是极致的享受,可怜那近四百个日夜,他孤独寂寞冷,以为文沫才是人生中唯一的光明。
    可是现在,崔志佳的心态变了,他对文沫仍然有执念,更多的却是恨,恨她让他放弃了很多生命中原本不在意现在却梦寐以求的东西,恨她夺走了他可以光明正大享受美好生活的机会,更恨,她可以转过头继续享受爱情的美好,勾搭一个又一个,可他却付出了一切,换来的仍然是冷面相对,毫不感动。她让他风餐露宿的那一年改变了他很多,更多的,是有时间思考些以前没想明白的问题。
    为什么人们从来不满足于自己唾手可得的事物,永远都在追求无法得到的。自己痴迷于文沫,他给这种痴迷定义为爱,但是现在回过头来想想,爱是付出,是让自己所爱的人快乐,哪怕那个人不会回报同样的爱,也可以微笑着祝TA幸福,希望TA过得好,爱最终是能让一个人的人格升华的,是能让付出爱的人为自己感动的。
    可是这些感觉他都没有,他只觉得,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很烦躁,很郁闷,很想用尽一切手段,正当或者不正当的,都无所谓。只要最后的结果是那个人属于自己就好,至于对方过得快不快乐,重要吗?
    所以,崔志佳第一次正视了自己,他承认他偏执,他暴躁,他不择手段,这一切的出发点,不是爱,而是痴迷与上瘾。在看清了自己后,他再看文沫,又是另一种心态。
    单纯地占有拘禁已经不能满足于他的心理需要。只有毁了她,让她不可能再属于任何人,崔志佳才会甘心。不然自己赔上一切,甚至到最后连这条命也要赔进去,而文沫还可以继续享受着人生,凭什么

以恨为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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