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设计元素那还说得过去,用“借鉴”两字倒也马马虎虎能应付一下,可将人家的核心观点一股脑的全抄走,你还好意思说你是在借鉴?
网络上更是吵翻了天:
你是摩托罗拉啊!别人敢这事儿也就罢了,你摩托罗拉能干?
不过摩托罗拉雇的水军还是起了起了点作用的,这些五毛党并不全都是战五渣,面对丽声手机一方的支持者,摩托罗拉的水军们见从正面无法攻破敌人的堡垒。随即聪明的选择了从侧面迂回的战略:“没错,V3的热销证明了激光精雕键盘、超薄机身和全金属机身是手机的未来发展趋势,既然这是个已经被证明了的正确方向,摩托罗拉为什么不能借鉴?难道因为这些元素的存在就能证明摩托罗拉是在剽窃别人的创意吗?如果这样。那么摩托罗拉应该起诉所有的手机厂家,因为所有的手机都剽窃了摩托罗拉的设计和创意。”
这话有道理没?当然还是有道理的,作为最早推出民用级个人无线通讯产品的厂家,在手机发展的初期,所有的手机厂商都借鉴了摩托罗拉在手机方面的一些创意,若只是因为这种程度的学习和借鉴就能认为是剽窃。那也应该是别人先给摩托罗拉支付侵权赔偿费用才是。
不过这个看似有着十分严谨的逻辑、实则是在胡搅蛮缠的话在短暂的混淆了一段时间后,立刻就被人指出了其中最致命的一个漏洞:“没错,学习和借鉴成熟的、被证明了是未来发展趋势的产品是所有厂家都会采用的策略,但将各大手机厂商早起的产品拿出来看一看,哪怕是去掉品牌logo,大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产品的区别:这个手机是摩托罗拉的、这一部是诺基亚的、这个是爱立信的、这个
第1343章 你堕落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