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倡国和整个联合国家的首领国家,在联合国中地位举足轻重,成为当之无愧的超级大国。
根据中国的建议,各国经过磋商,一致同意了联合国的组成架构和组织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联合国总部设在中国青岛,在瑞士日内瓦设有联合国欧洲办事处,在巴拿马共和国的巴拿马城设有联合国美洲办事处。
联合国大会(generassemblyoftheuions--unga)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国际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会每年9月至12月集中举行常会,并在之后视需要由联大主席国召集各国开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cil--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家之间的和平与安全。联合国的其他主要机构只有对会员国提出“建议”的权利,而安理会则有权提出具有强制性的决议,在宪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下,会员国必须接受并履行。安理会的决议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安理会被称为联合国的大脑,基本上能在安理会占得上风的国家就能控制联合国的走向,而这无疑是中国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简称经社理事会)在推动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及发展方面对大会进行协助。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国,由大会选出,任期三年
第五百九十节 战后掠影国际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