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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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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节 七大原则定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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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立法需经过首相批准,如果首相两次驳回立法法案,则该立法需通过参联两会四分之三以上票数通过,方可正式生效。军事力量独立于政府政党之外,任何政党宗教势力不得在军事力量中发展成员,不得干涉军事行为。其中国防军仅负责境外作战,抵御入侵,并在获得最高授权的情况下参加国内外灾害抢险并维持紧急状态下的治安;内卫部队负责国境保障、国内紧急事态处理、国内外灾害抢险并维持紧急状态下的治安,原则上不得出境作战。国家行政、司法、立法、军事四项权利互相独立,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党社团允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宗教信仰完全自由,但是中国国内的政党、社团、宗教不允许接受任何国外势力的控制、委任、指示、册封、赞助等,否则将视为叛国,只能在平等独立的前提下进行公开的交流,按照《中国政党、社团、宗教管理法》执行。

    四、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

    由中央政府划定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自然公园,在该范围内严禁一切破坏自然资源的活动,保持相对绿化率每年0.5%的递增速度。对于水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资源、物种资源、文化资源等实行国家强制保护政策和鼓励国外资源开发政策。对于地区发展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存在重大污染环境可能性的项目一律一票否决,坚决不允许存在。

    五、平衡发展原则:

    平衡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省、直辖市与加盟联邦差距。在经济发达地区(每年评定经济综合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省级单位)每年由留省级单位的财政收入抽取总额2%,在其他基金中抽取2%组成国家平衡发

第四百四十五节 七大原则定国策(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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