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机关:(国家最高法院、国家最高检察院)
国家最高法院宪法**官共九人,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任期终身。如果遇到缺额,由首相提名任命,并需经过参联两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报请皇帝审批任命。**官行使宪法最终解释权和其他宪法赋予的权利。国家最高法院、国家最高检察院院长任期五年,由首相提名任命,并需经过参联两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对参联两会负责。两院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国家最高司法权利。
五、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务院)
政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负责,总理、副总理任期五年,由首相提名任命,并需经过参联两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对参联两会负责,下属各部门主管对总理负责。下属主要部门为行政部、国防部、外交部、财政金融部、税务部、海关总署、交通部、平衡发展部、监察部、国土安全部(情调局)、社会调查部(统调局)、文化部、教育部、信息部、重工业部、航空航天部、轻工业部、商业部、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警务部、旅游部、公共事业部、自然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统计总署、廉政总署、行政复议总署、公平中心等。
六、国家最高武装力量机关:(人民国防中央委员会)
人民国防中央委员会为国家最高武装力量指挥机关,平时由其常委会执行武装力量最高决策职权,战时成为参谋长联席会议正式成员,参加战争指挥工作。参谋长联席会议由总参谋长负责指挥,下属各职能部门,负责武装力量的日常工作,平时对人民国防委员会负责,战时直接对最高统帅负责。各战区为军事动员单位,各集团军、舰队、编队为独立作
第四百四十四节 帝国架构终成型(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