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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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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节 宋案余波尚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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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惜,但是人家毕竟是革命党的死忠,不好往外推的。

    对于宋案,史学家唐德刚曾遗憾慨叹:宋遁初案“人证、物证均十分完备,在全国人民众目睽睽之下,如作公开审判,对中国由**向法制转型,实在大有裨益。不幸原告、被告两造,当时均缺乏法治观念,思想都甚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枪杆,就使历史倒退,遗祸无穷了”。

    其实宋遁初主张的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并无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

    对于一心想搞以党代治的乔夫来说,责任内阁制无疑是一块碍眼的绊脚石。想要铲除通往独裁道路上的阻碍,废除责任内阁制就成了势在必行的一步棋。

    公民党在第二届国会大选中取得了胜利,公民党人因此踌躇满志,预定由宋遁初担任内阁总理,削弱乔夫的权力。在正式国会开会之前,宋遁初沿江东下,一路上到处发表演说,批评南京政府和北方自治政府,阐述自己的宪政理想,为建立责任内阁,实现民主政治大造舆论。言论风采,倾动一时。

    宋遁初之死固然令人痛惜。诚然即使他就任总理,中国当时的诸多问题与危机也未必迎刃而解;然而这些问题与危机,或许会有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承担;议会民主、政党轮替,或许会有机会在宪政框架内试验、成熟。他的被刺,使这一稍纵即逝的机会长久地丧失了。正如于右任老兄在他的日记里所说“议会民主的烛光是那么的脆弱,在宋公的墓前摇曳,终是要熄灭在黎明

第三百零五节 宋案余波尚未平(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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