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要积极协助的,还得给出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帮助。
如刘钧所冒充的刘经历提出的这个江西省道修筑计划,交通司是完全不应当这样推三阻四的。他们应当积极审核,帮助立项,提供资金和技术。而不是现在这种情况。
如今这个情况,摆明了就是这个王主事想要利用手里的权利,索要好处。
这种情况,刘钧也预料到了,只是没想到这么严重。
在前朝时,官场**严重,各种款项下拔,没出京师,就已经少了三四成。
当时的这种种贪腐情况,刘钧是亲自经历过的。当时明朝的官职,都是明码标价的,上到总督、巡抚,下到巡按、知县,都是价钱。甚至还详细到不同地方的同一官职,不同的价码。
比如五千金买巡抚,但是资历太浅,直接加两千金,立即就如愿。还有部朗谋求外放道台,卖官者要五千,买官者舍不得,只肯给三千,说好剩下两千到任后再给,居然也成了。
更别说,当时还有饷不出京的规矩。
边军请饷,军饷出京前,起码得先克扣三成。饷出京后,又得经过各衙门和将领们的层层克扣,最后到了士兵手里的,并没有几个钱。
回扣、漂没,种种**成风。
到了刘钧立汉,对于贪污有着严厉的制裁。刘钧一面提高官吏薪俸,一面也加强对贪腐的惩治。
比如明确的规定了,五十块银元就已经达到行贿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于贪污**的官员,一经查实,直接就要流放边疆垦荒。
甚至还给那些各级衙门主官,以及财税等重要部门的官吏们发放高额的养廉银。
种
第598章 向皇帝索贿(5/7)